北京汽车博物馆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施工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北京汽车博物馆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施工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北京汽车博物馆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施工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宣传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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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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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汽车博物馆采购管理规范》,北京汽车博物馆(北京市丰台区规划展览馆)对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施工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实行综合评审方式。本项目使用北京市丰台区财政预算资金92.00万元(申报金额不得超过此公告金额),采购需求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内容。
一、 质量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20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17)、《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2010)、《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2017)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定。
2、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检测机构在本项目检查、检测中出现的问题,供应商须及时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的相应责任。
3、供应商需出具竣工图纸及相关项目资料。
4、供应商需提供消防产品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及证明材料。
5、 供应商负责为采购方相关人员提供不少于5人次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理、设备操作使用、设备安装维修、系统维护等,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说明文件和培训教程。
6、本项目验收以采购方、监理方及相关方竣工验收为准。
7、项目质保期期间,供应商自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起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须在当天完成质保工作。如果当天不能完成的质保工作,供应商须当天提出解决方案和完成此项工作的最短时间,完成时间一般情况下不超过3天。
8、质保期内,供应商需提供软件程序的备份,授权开放软件相关协议代码及提供软件的技术支持。
9、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质保期:2年,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本公告附件3中提出的项目内容和工程量,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可提供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更优技术方案、设备设施配置及工程量。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评供应商资质及要求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上,拥有近3年大型公共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工程施工或维护维保项目业绩,企业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且供应的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评供应商如提供有效期内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如参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声明函,在报价基础上扣减10%后综合评审。)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本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以提供近一个月内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三、参评文件要求
如贵单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有意参评,请将如下文件邮寄至联系人:付光伟,电话:010-********;传真:010-********
1、参评函;
2、法定代表授权书;
3、参评文件: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参评截止日前近3年相关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须体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盖章等页面)、近2年内财务报表(经中介审计的提供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对本项目的理解、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响应、供应及技术能力、实施计划、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制度保障措施、售后服务、应急预案)等;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信情况、专业资质文件、“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等有效期内文件)。
以上参评资料需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装订、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评供应商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无效参评: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参评报价超出项目预算;未提供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严重偏离项目采购需求;未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中介审计的审计报告;参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次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的;经评审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参评。
6、供应商现场踏勘时,我馆可提供消防系统原相关设计图纸。
7、供应商报价需使用广联达预算软件,其它形式报价无效。
四、征集时间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6日-4月22日17时前,逾期收到或不符规定的参评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现场踏勘时间
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9时-17时。
七、评审时间
2024年4月23日后。
八、签订合同
依据《北京汽车博物馆采购管理规范》《北京汽车博物馆合同管理规范》等,经综合评审后,参评供应商送审报价需由北京汽车博物馆聘用的第三方审价公司进行审价,双方按照审定的价格签订合同。
九、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单位:北京汽车博物馆(北京市丰台区规划展览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6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付光伟
电话:010-********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项目采购说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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