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活性炭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活性炭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cf44e394-4959-494e-a8ed-f3e80e19e5d0 2024-04-16 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活性炭(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4-04-16 17:07:02

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活性炭(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活性炭(三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72*****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配置1台500t/d炉排焚烧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垃圾处理量为18.25万吨/年。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范围为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采购数量111.2吨(暂估量)。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BET 比表面积≥800㎡/g,BET 总孔容≥0.4cm3/g,碘吸附值≥800mg/g,水分≤10%,着火点≥280℃,氯含量≤0.1%,颗粒度(200目通过率)≥95%,具体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总服务期1年,分批供货,每次接送货通知8日内完成供货。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质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答人必须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或检测报告具有CMA标志)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时间为近1年(2023年4月及以后)。检测报告内各项指标必须包含技术指标要求(粉末状活性炭及柱状活性炭检测报告须分别提供)。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4)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存在以下情况: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的供应商且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被列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应答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销售)许可(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销售)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内,具有1个及以上活性炭的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及分销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6日 到 2024年04月18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昌乐支行
收款账号:1607 0091 0920 0068 970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昌大路与战备路西200米路北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惠饲料厂西邻)
联系人:滕孝修
电话:0536-*******
邮箱:changlegongsi@163.com
滕孝修 签于 2024/04/16 17:06:16
附件:采购公告.pdf
项目概况
  •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4-18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9 08:00:00
公告内容
附件:采购公告.pdf

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活性炭(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活性炭(三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72*****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配置1台500t/d炉排焚烧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垃圾处理量为18.25万吨/年。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范围为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采购数量111.2吨(暂估量)。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BET 比表面积≥800㎡/g,BET 总孔容≥0.4cm3/g,碘吸附值≥800mg/g,水分≤10%,着火点≥280℃,氯含量≤0.1%,颗粒度(200目通过率)≥95%,具体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总服务期1年,分批供货,每次接送货通知8日内完成供货。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质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答人必须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或检测报告具有CMA标志)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时间为近1年(2023年4月及以后)。检测报告内各项指标必须包含技术指标要求(粉末状活性炭及柱状活性炭检测报告须分别提供)。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4)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存在以下情况: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的供应商且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被列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应答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销售)许可(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销售)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内,具有1个及以上活性炭的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及分销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6日 到 2024年04月18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昌乐支行
收款账号:1607 0091 0920 0068 970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昌大路与战备路西200米路北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惠饲料厂西邻)
联系人:滕孝修
电话:0536-*******
邮箱:changlegongsi@163.com
滕孝修 签于 2024/04/16 17:06:16
附件:采购公告.pdf
,昌乐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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