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绥宁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绥宁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绥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绥宁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4】0055
3、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24-FW(SN)-005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tt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01 | 绥宁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项目 | 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园区跟踪(自主)监测、园区“三线一单"审核、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园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运维。 | 1项 | ******.00 | ******.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7.1 联合体成员的组成最多不超过2家;
7.2 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方资格证明材料(特定资格要求仅需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家提供即可);
7.3 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7.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5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2024 年04月 16日至 2024 年 04 月2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 时至12 时,下午 14:30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一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一、二、三);
④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⑤其他证明材料。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一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一楼)
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夏娟
2、电话:0739-*******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 址:绥宁县;
(3)联系人:张海滨;
(4)邮 编:******;
(5)电 话:135*****094;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分公司地址: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
(3)联系人:夏娟、陈莹;
(4)邮 编:******;
(5)电 话:0739-*******;
(6)电子邮箱:*********@qq.com%E3%80%82">*********@qq.com。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的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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