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便携式汽车称重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便携式汽车称重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便携式汽车称重检测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04 月 2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XDF**********
1.2项目名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便携式汽车称重检测仪采购项目
1.3 项目概要:采购10套便携式汽车称重检测仪,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 预算金额:49.98万元。
1.6 最高限价:49.9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7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1.8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为列明行业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04月 16 日至2024年04月 28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登录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3.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 2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12 号2 层南侧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五、开启
1. 时间:2024年04月 2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12 号2 层南侧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28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13-********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12 号2 层南侧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9*****903
电子邮箱:**********@qq.com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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