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储备调配机制和跨区域、跨行业排污权交易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储备调配机制和跨区域、跨行业排污权交易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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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储备调配机制和跨区域、跨行业排污权交易研究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H-2024-FW-02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储备调配机制和跨区域、跨行业排污权交易研究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4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
碳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储备调配机制和跨区域、跨行业排污权交易研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储备调配机制和跨区域、跨行业排污权交易研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储备调配机制和跨区域、跨行业排污权交易研究)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将盖好章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邮箱nmgyhqgc(@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
角)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
角)
七、其他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声明函:
(8)提供投标人信息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人:段志国
电话:0471-46323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
联系人:张春霞、侍利峰
电话:0471348991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你希位(签名)
10109
003585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035657

标签: 排污权交易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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