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海关采购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哈尔滨海关采购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海关委托,因第一次比选无中标供应商,现就“哈尔滨海关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非政府采购“比选”,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哈尔滨海关采购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元(贰拾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

  (一)评价对象。在各隶属海关进行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性质、项目规模、实施单位范围等因素,按照优先选取重点项目、随机选取一般项目的原则,确定海关综合业务管理专项、中国电子口岸建设运行经费、智慧海关建设与科技赋能保障专项、口岸公共卫生安全专项、海关法检业务工作专项和缉私警察业务费等6个二级项目开展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以下简称评价项目)。

  (二)评价内容。

  1.绩效目标设置及完成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的充分性;绩效目标设立的明确性、合理性;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与绩效目标的对比情况。

  2.预算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支出、结余、具体使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中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集中支付、完工验收等情况。

  3.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主要包括预算单位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是否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支出手续是否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等。

  4.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三)绩效评价工作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2潜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潜在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核查路径:<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与响应材料一同提交。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见附件1。

  五、报名、提交响应文件、开启方式

  (一)报名方式。为保证比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填写《哈尔滨海关采购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4月19日17:00前发送至互联网邮箱huizhao********@163.com。

  (二)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响应文件;

  2.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从事过绩效评价工作的证明材料;

  4.潜在供应商具备注册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

  5.潜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人员配备情况;

  6.潜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材料需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时。

  (四)提交响应文件地址:请潜在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将以上资料送达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1层大厅,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

  (五)比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比选响应文件开启与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六)供应商对响应的资格审核结果进行确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及报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现场审核,并当场公布各供应商提交时间、报价及审核结果,供应商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六、其他补充事项

  (一)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http://harbin.customs.gov.cn/)”上发布。

  (三)采购结果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内由代理机构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中标。 

  (四)本项目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人与采购机构相关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

  联系人:宋杨;

  联系电话:0451-********

  (二)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

  联系人:0451-********

附件1.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doc

附件2.哈尔滨海关采购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报名登记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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