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渝0101破2号关于选聘处置回收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的公告

2019渝0101破2号关于选聘处置回收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的公告

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处置回收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的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对被申请人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天仙湖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5月20日指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担任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天仙湖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二)》,管理人根据方案开展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项目续建工作。

在实施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续建工程过程中发现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未按施工要求施工入户给水管,经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形成一致意见:拆除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重新安装,管经按设计图施工,材质更改为PP-R。现该批材料现已拆除并暂堆放于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续建工程施工现场。

为推进续建工作的顺利实施,现进行公开选聘对天仙湖公司该批材料进行回收处置。

一、处置回收范围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33号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续建工程施工现场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处置回收要求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对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进行回收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的公司且经营范围包括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废旧电子产品、塑料、玻璃、纸壳(按备案登记证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或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二)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履行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价方式及保证金

(一)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为单价报价,报价方式为:对标的物按 元/吨回收处置(具体重量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地磅指定为黄金海岸一期施工现场地磅)。

注:回收处置标的物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上下车费、运输费、税费等必要开支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保证金缴纳及退出方式

投标人拟应在2024年4月23日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注:

(1)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未参与投标。

(2)未被确认为中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全额退还;被确认为服务提供方的,可以冲抵应支付给管理人的标的物回收费。

(3)中选人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造成管理人损失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白路支行

账户名称: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0213 0142 1000 7448

四、报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三)报价函;

五、看样时间:2024年4月22日15时,统一于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33号天仙湖黄金海岸一期续建工程施工现场现场看样,有意者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

注:该处置标的物即该批PPR管均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询价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参与看样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次服务所涉及物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报名方式及中标原则

(一)资料递送方式

1、资料递送方式:采取现场递交、快递邮寄递交方式。

2、资料递送期间:投标人应当自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如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报价方案,以寄出的邮戳日为提交日)

3、结果公布时间:2024年4月26日

(二)中标原则

1、本次招标以出价最高者中标。

2、如出现两位投标人及以上最高价相同,则联系投标人进行再次报价,直至确定中选人。

七、处置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

(一)结算方式

1、过磅称重计量方式*报价单价金额=应当支付的总金额;

2、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白路支行

账户名称: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0213 0142 1000 7448

(二)结算时间:称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结算,中选人结清处置款后方可进行搬运。

八、特别说明:

(一)中选人搬运和处置该批PPR水管时需向现施工单位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出具安全承诺书并遵守施工现场秩序,不得妨碍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如未按照法律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设备进行搬运的,应按照处置物资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询价单位损失的,询价单位有权向中选人主张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二)中选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对处置的物资装车、运输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三)标的物交付地点为标的物堆放地,中选人负责在交货地点对标的物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并且运输全过程须符合公安、交通、环保、街道等部门关于运输相关材料的规定,并其进行合法处置。

九、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北滨大道二段800号天仙湖销售中心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023-********

本邀请函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16日

附:

1、拟回收处置PPR管现场照片

2、报价表

附件1、pp-r水管3pp-r水管4pp-r水管5pp-r水管1pp-r水管2

附件2

报价表

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贵方发布的《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处置回收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的公告》,我方的处置回收竞买报价如下: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报价金额

备注

1

原已安装的PPR水管

以实际重量为准

元/吨

以实际重量结算

合计

1.处置回收价款结算按《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处置回收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的公告》进行结算。

2.本报价有效期为20天。

3.处置回收全过程中拆解、搬运、运输、租车、保管等全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处置回收机构自行负责。

4.我方保证已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一旦若我方被确认为处置回收机构,我方将根据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处置回收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的公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安全、环保、合法合规进行处置回收。

6、我方对处置回收范围内的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的状态、外观、结构、型号、数量及内在质量和现状已自行确认,我方承诺按照现状处置回收。

7.我方的正式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机构(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关于选聘处置回收原已安装给水管ppr管的公告(用印版).pdf 下载
,重庆,重庆市,万州区,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PPR管 给水管 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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