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宁三中(开发区初中)实验仪器体育馆设备招标公告
吴宁三中(开发区初中)实验仪器体育馆设备招标公告
标项 | 设备名称 | 预算价(万元) | 数量 | 备注 |
1 | 体育馆灯光幕布 | 14.7 | 1批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
2 |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 | 23.3 | 1批 | |
理化生仪器 | ||||
初中数学仪器 | ||||
3 | 初中音乐设备 | 6.47 | 1批 | |
初中美术设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以上货物生产或销售能力,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7日,09:30。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东阳市人民路222号)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09:30。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东阳市人民路222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一叁仟元整、标二肆仟元整、标三壹仟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标签: 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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