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前沿弹性研究院科研实验用洁净系统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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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前沿弹性研究院科研实验用洁净系统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前沿弹性研究院科研实验用洁净系统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ualun.com.cn/)选择“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购买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UT-GC-********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前沿弹性研究院科研实验用洁净系统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3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ualun.com.cn/)选择“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南理工大学委托,现对华南理工大学前沿弹性研究院科研实验用洁净系统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前沿弹性研究院科研实验用洁净系统装修工程
二、招标人:华南理工大学
联系人:胡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43
招标监督机构: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校区内A2b栋首层。
四、项目概况:
1.本项目预算价为399万元。
2.项目建设规模:前沿弹性体研究院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新工科学院之一,学院以“学院+高端研究院”的新型学科载体,围绕弹性体材料节能和资源化教育部工程研究、是我国橡胶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重要研究力量之一,学院建设科研实验洁净系统平台为该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奠定基础。洁净系统实验室面积750㎡,目前尚未做基础配置,需重新建设洁净实验室,扫描电镜室,电镜制样室,化学室及常规实验室等。装修面积765㎡,场地层高5.22m,主梁下净高4.62m,副梁下净高4.74m。
3.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执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其他详见合同格式。
4.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根据招标人开工令发出的时间为准,视实际情况而定。
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5)、《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20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20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20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2018)等执行。除满足以上标准规范外,还需符合相关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如有新标准公布,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最高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范围和最高限价:
华南理工大学前沿弹性研究院科研实验用洁净系统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含实验室外围墙体翻新)、实验室给排水工程、实验室强电工程、实验室弱电工程、实验室智能化控制工程、实验室暖通工程、二次消防改造工程、供气与气路管道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七、资金来源:前沿弹性体研究院学科建设费。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发售及购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登录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ualun.com.cn/)选择“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购买采购文件。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转206)。(多个采购包的项目,投标人如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
3.其他补充事宜: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投标人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 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投标人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电话:020-******** 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担保3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投标担保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30分。
4.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以评标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十一、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但须列出各成员的信息)
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及“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要求提供反映该部分信息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信用记录: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三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十五、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scut.edu.cn/zhaobiao)及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ualun.com.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scut.edu.cn/zhaobiao)及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ualun.com.cn/)公告。
十六、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七、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统一计价依据设置最高限价。
十八、潜在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受理电话:020-********。
十九、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scut.edu.cn/zhaobiao)及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120.25.193.109/)发布,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及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
(1)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9)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10)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11)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2)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1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2)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曾老师,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麦工,020-********-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工
电 话: 02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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