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监督检查局购置电子设备第1次招标公告
物价监督检查局购置电子设备第1次招标公告
武汉市物价监督检查局购置电子设备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计划备案号和(无)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物价监督检查局的委托,对其购置电子设备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SHJ-WHS-HW-2016-415
(二)项目名称:购置电子设备
(三)采购预算:62.97万元(含财政资金62.9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五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购置电子设备
(3)类别:货物
(4)用途:办公
(5)数量:1(批)
(6)简要技术要求:电子设备
(7)采购预算:62.97万元
(8)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9)质保期:1(年)
(10)其他:台式一体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质保期3年,其他1年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无)。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无)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 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⑹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所投主要设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智能3D投影仪、会议系统、会议翻转一体机)须提供原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第1包:(无);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6-05-30至2016-06-01(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4073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4.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6.供应商所投主要设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智能3D投影仪、会议系统、会议翻转一体机)须提供原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注: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谈判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8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8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6年06月0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6-05-30~2016-06-01共3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物价监督检查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7号
联 系 人:郭琳
电 话:***-********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4073室
联 系 人:潘诗俊 周喆 荣唯 武金凤
传 真:***-********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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