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项目-运输部成品码头5#仓库用低压配电柜、母联柜、配电箱等招标公告

二期项目-运输部成品码头5#仓库用低压配电柜、母联柜、配电箱等招标公告

日 期:2016年5月28日

招标编号:1640STC10493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

运输部成品码头5#仓库用低压配电柜、母联柜、配电箱等

数量:共38台(具体参见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45天内。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曹妃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厂区内。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有意向的合格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3.有意向的合格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3日前,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京唐项目办公室(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325室)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 3350 5603 7575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有(电子格式见附表):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

3)如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并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4)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

上述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取得招标文件及办理开票手续;137*****226@163com">上述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邮件至137*****226@163com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上述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办理申请开票。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312会议室。

8.所有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过良好密封后现场提交或快递送达(快递仅限顺丰,请投标人按照以下对应的快递地址填写,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收件人,否则将无法依据所投标的包号来确定开标时间,地址有误或其它快递将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送达)。

顺丰至: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3+蓝海嘉苑小区306号楼

收件人:高源 邮编:063200 电话:137*****226

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备件处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参加项目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扫描件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备件处(京唐项目办公室) 邮编:063200

联 系 人: 高源、王昆鹏

电 话: 137*****226

邮 箱: 137*****226@163.com








相关附件:

第二版 投标人填写购买登记表及开票信息表--xuping.xlsx






标签: 码头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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