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YC*******GZ
项目名称: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金额(元) |
1 | 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实训设备采购 | 一项 | 详见具体招标文件要求 | 980,000.00 |
(2)质疑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项目部
2)联系电话:0751-*******
3)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7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起至2024年04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7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购买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投标人须凭《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请下载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新丰县紫高大道7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7号
联系方式: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1-*******
附件:报名资料
发布人: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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