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山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4年灵山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灵山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灵山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金额:38万元。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在清理的枯死松树中抽取异常死亡的松树样本和每次诱捕到的松褐天牛中抽取一定数量天牛样本,送至自治区林业局认可,具有松材线虫病检验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疫区(点)划定与撤销管理办法》(桂林规〔2019〕5号)要求指导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并收集整理拔除疫点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三)正式拔区验收前指导现场选点、路线巡查、附近居民点检查和资料自查等准备工作,正式验收期间,协助专家完成现场松林巡查和资料评审验收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和内容见附件。
四、报价期限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逾期报价无效。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服务本项目需求的内容,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农、林学病虫害防治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投入技术人员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高级资格证书的2人(含2人)以上。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r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u.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材料提交
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在公告限期内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价表各1份(加盖公章),报价材料需密封包装,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及公司名称。
七、有关事项说明
采购金额预算38万元,已包含工程成本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在符合相关采购条件下以价低者为中标(同等条件下有相关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八、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灵山县林业局;
(二)联系人及电话: 方仟,0777-*******;
(三)联系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四)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7-*******。
灵山县林业局
2024年4月17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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