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3、4号仓库建设工程项目
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3、4号仓库建设工程项目
[0]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3 、4号仓库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3 、4号仓库建设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BE-001; | 标段名称 | 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3、4号仓库建设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5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6月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3、4号仓库建设工程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总投资额:3500万元 2、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创新大道188号原厂区内。 3、建设规模:15168 平方米 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图纸范围的土建、安装、市政绿化等工程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 年 7 月 至2017 年 3 月 三、标段划分: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1 万元,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户名: 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北支行营业部;帐号:*************** ;首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至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备案。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开具收据。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 (3)根据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报名企业在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投标报名的总监应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中所登记备案的执业人员,联系电话:****-********。 (4)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办理监理人员审核,地址:新北区渭河路2号新北区建管中心三楼。 (5)外地企业还须办理进市登记事宜:具体事宜在常州建筑市场信息网查询。非江苏省监理企业进常州市承接监理业务须知(http://www.czjzsc.net/faces/website/readArticle.jsparticleIno=966);江苏省其它市监理企业进常州市承接监理业务须知(http://www.czjzsc.net/faces/website/readArticle.jsparticleIno=967),未办理上述手续的外地企业不得参加资格审查。拟派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单个项目核验申请表》(带条形码,直接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或《省内外市监理企业进常承接监理工程登记表》中登记备案。 五、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5.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 (2)投标保证金收据; (3)监理人员审核表(市内监理企业须提供,见附件2),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4)《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 (5)《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单个项目核验申请表》(带条形码,直接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或《省内外市监理企业进常承接监理工程登记表》(外地企业须携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总监理工程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7)被委托人及项目监理部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连续三个月。 5.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特别提醒: ① 以上5.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 以上5.1 款及5.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 资格审查资料5.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5 月 30 日至2016年 6 月 3 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 5 月 30 日至2016年 6 月 3 日登陆“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zbb.net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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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3、4号仓库建设工程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总投资额:3500万元 2、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创新大道188号原厂区内。 3、建设规模:15168 平方米 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图纸范围的土建、安装、市政绿化等工程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 年 7 月 至2017 年 3 月 三、标段划分: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1 万元,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户名: 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北支行营业部;帐号:*************** ;首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至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备案。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开具收据。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 (3)根据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报名企业在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投标报名的总监应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中所登记备案的执业人员,联系电话:****-********。 (4)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办理监理人员审核,地址:新北区渭河路2号新北区建管中心三楼。 (5)外地企业还须办理进市登记事宜:具体事宜在常州建筑市场信息网查询。非江苏省监理企业进常州市承接监理业务须知(http://www.czjzsc.net/faces/website/readArticle.jsparticleIno=966);江苏省其它市监理企业进常州市承接监理业务须知(http://www.czjzsc.net/faces/website/readArticle.jsparticleIno=967),未办理上述手续的外地企业不得参加资格审查。拟派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单个项目核验申请表》(带条形码,直接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或《省内外市监理企业进常承接监理工程登记表》中登记备案。 五、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5.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 (2)投标保证金收据; (3)监理人员审核表(市内监理企业须提供,见附件2),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4)《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 (5)《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单个项目核验申请表》(带条形码,直接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或《省内外市监理企业进常承接监理工程登记表》(外地企业须携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总监理工程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7)被委托人及项目监理部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连续三个月。 5.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特别提醒: ① 以上5.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 以上5.1 款及5.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 资格审查资料5.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5 月 30 日至2016年 6 月 3 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 5 月 30 日至2016年 6 月 3 日登陆“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zbb.net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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