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项目城区管网完善工程-管网清淤及修复工程2024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项目城区管网完善工程-管网清淤及修复工程2024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Z*******DQ*****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项目城区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项目城区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迪建复〔2023〕2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网清淤及修复工程(2024)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项目城区管网完善工程-管网清淤及修复工程(2024)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

3、项目建设规模:管网清淤检测(包含非开挖管道修复)约400KM,排口溯源约50KM等内容。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4)其他: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2015执行,具体以委托人委托为准)。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费用的要求。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咨询服务完成为止。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四、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7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4.2获取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江克路17号对面2楼)。

4.3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4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江克路17号对面B1楼)。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综合保护治理项目推进指挥部

地 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2号楼2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66*****88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江克路17号对面2楼(迪庆分公司)

联 系 人:杨云波、永扎

电 话:0887-*******、0871-********199*****473


标签: 纳帕海流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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