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浙东区域中心绍兴2024年综合供能服务站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浙东区域中心绍兴2024年综合供能服务站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浙东区域中心绍兴2024年综合供能服务站广告宣传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宣传用品加工件 2 1% 2024-12-31 新昌城投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2 宣传用品加工件 3 1% 2024-12-31 绍兴市柯桥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3 宣传用品加工件 1 1% 2024-12-31 嵊州市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4 宣传用品加工件 1 1% 2024-12-31 新昌工投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5 宣传用品加工件 1 1% 2024-12-31 新昌交投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6 宣传用品加工件 4 1% 2024-12-31 绍兴市越城区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7 宣传用品加工件 2 1% 2024-12-31 嵊州市城发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8 宣传用品加工件 6 1% 2024-12-31 绍兴市上虞区浙能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9 宣传用品加工件 1 1% 2024-12-31 嵊州城南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综合供能服务站广告宣传物资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合同续签与新增站点委托。合同续签符合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第四十六条第九款: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2 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 5 年。新增委托符合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绍兴市谷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6号(科研综合楼二)2号楼4层408室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4-17 至2024-04-22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丁工 电话: 135*****466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相关公告

报名地址:https://zsrm.zjenergy.com.cn/bidweb/#/logi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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