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渝05强清35号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渝05强清35号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于2024年3月4日作出(2024)渝05清申14号《民事裁书》裁定受理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缙云山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11日作出(2024)渝05强清35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程序,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并参照重庆破产法庭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审计,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缙云山公司于1981年12月15日成立,期间经过多次更名、股东变更。现登记机关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为唐永忠,住所地为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村20号内,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桶装饮用水的生产、销售(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现登记股东为重庆农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蓝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蓝剑贸易有限公司。
二、工作目标
对缙云山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逐项核实确认,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审计,以客观、公正地反映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内容、范围和要求
(一)工作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缙云山公司在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之日(以下简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以及法律规定或清算组要求出的其他专项审计。
(二)工作内容:
(1)协助清算组对缙云山公司的财务资料和资产进行接管,并在审计工作期间,妥善保管缙云山公司的财务资料;
(2)审查缙云山公司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等全部财务账目;
(3)全面审查缙云山公司的财务状况、资金往来、对外投资、现金流量、所有者权益等事项;梳理截至基准日对缙云山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及缙云山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并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4)配合清算组审核申报的破产债权;协助清算组处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税务事宜;
(5)根据清算组安排或重庆破产法庭要求,与强制清算项目有关的其他审计工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与缙云山公司股东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参加债权人会议介绍审计情况、接受债权人、债务人的咨询、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等其他事宜;
(6)向清算组提交缙云山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确定后,2日内接收材料,20个自然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7)特别要求:
审计机构应当对缙云山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等行为,对可能涉及的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进行调查。并注意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缙云山公司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缙云山公司的行为,审计缙云山公司劳动者工资及董监高人员发放工资情况、其他债权人的行为等。审计机构并应及时向清算组就上述情况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三)审计费用要求
1.因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审计工作内容、事项、范围等进行调整或因报告过期,需补充出具或重新出具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审计机构应当无条件地在清算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的审计、或专项报告;
4.本次审计费用报价采取固定包干(含税)计费方式,审计费用报价中应包含开展审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住宿、差旅、交通、餐饮、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5.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付费采用先完成审计工作、后支付费用的方式。经清算组审查确定相关工作成果符合要求后,审计费用将纳入破产费用,在审计机构提供发票后支付。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参选资质
1.参选机构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须具备出具审计以及偿债能力分析等相关报告的资质和能力,入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
2.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参选机构需具备破产清算、重整相关项目审计经验,近 3 年内承接过破产审计相关业务,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曾有为采水、饮品企业破产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者优先;
4.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独立、专业判断的关系。
5.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存在《工作指引》第九条与第十条所述的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6.拟参选机构应当提前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并通过该平台向清算组报送评选资料。。
(二)参选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
1.参选机构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以及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需满足本项目的质量及时间要求,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
2.参选机构应当提供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工作人员。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选机构应向清算组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报名表及参选机构介绍(需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初步的服务方案及工作思路等;
3.本项目的报价方案,包括费用收取依据、计算标准、包干费用金额、支付方式等;报价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且质优价廉的报价将获得优先考虑。
4.参选承诺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与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忠实履职的其他情形;
(2)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3)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4)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工作成果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5)参选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承诺在清算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
(7)协助、配合清算组及重庆破产法庭依法推进清算程序。
5.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入选入围等级评定资质等);
(3)负责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载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人员简介等)以及上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的团队成员名单中人员未经清算组允许,不得随意改动;
(4)参选机构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工作经验、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需包含破产案件的业务经验);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的书面文件。
注:参选人提供的上述申报文件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后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提交,纸质文件待清算组通知后再提交清算组备查。
六、报名方式
(一)受理时间
截至2024年4月23日18时止。
(二)受理方式
1.清算组不接受现场申报,参选材料盖章PDF 版以及 word 版请各参选机构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提交,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参选机构视为无效申报。
2.拟报名参选的中介机构需要详细了解缙云山公司强制清算案其他相关信息,可向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来电咨询。联系方式:付邱竹文,136*****242
七、选聘程序
1、参选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应聘资料;
2、清算组将 于2024年4月24日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本文附件评分细则进行评分,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和经验、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择优选定一家审计机构,同时确定一家备选审计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
3、清算组将评审选定情况上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同意后 10 日内,由清算组与入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4、选定的中介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清算组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如有)。若备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清算组将重新选聘其他中介机构并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
八、特别说明
(一)参与本次评选的审计机构应当注意考虑各类影响(例如工作量增加等)。参选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报价将为最终报价,不再调整。
(二)有关审计机构的比选信息,将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公告与公示。
(三)本公告由清算组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清算组。清算组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等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比选相关事项,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四)参选机构向清算组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一切条款。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络咨询清算组成员。
特此公告
重庆蓝剑缙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标签: 选聘审计机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