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开发区农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4年度开发区农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 放 日 期:2024年4月15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的委托,就其2024年度开发区农路养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VCCGDLCS-*******

2、项目名称:2024年度开发区农路养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6.54万元

5、最高限价:306.54万元,本项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2024年度开发区农路养护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以下规定: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原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三)条: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时间:2024年4月15 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潜在投标人有意向参加投标,请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14:30至17:30,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包含邮箱、联系电话)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联系人:乔芯;联系电话:183*****097),逾期不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5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28号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云

联系方式:0514-********-8010

电子邮箱:*********@qq.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形式支付;

(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工程造价800万元以内的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的51.808%计取费用,不足3000元,以3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磋商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如有);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4事实依据;

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9 诚实信用

2.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9.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的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服务或工程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全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组成

下列关于?文件、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均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还包括:

(1)合同条款;

(2)响应承诺函;

(3)最后报价表;

(4)报价明细表;

(5)工程方案及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承包范围: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范围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工期:本工程实施,拟于2024年 ?月 日开工,2024年 ?月 ?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工程质量:合格。

2.7 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合同价格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2.8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

第二次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付至审计价的97%;

第三次付款:24个月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清审计尾款(不计息) 。

3、 甲方权利义务

3.1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有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施工工程中严格控制变更。

3.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监理公司壹份(如有需填写)。

3.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4、乙方权利义务

4.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为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4.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

4.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税费

5.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

5.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

6、履约保证金

6.1乙方向甲方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向甲方申请,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6.2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关于工期的约定

7.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7.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7.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8、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及质保的约定

8.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最新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最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8.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未经甲方验收通过的,乙方不得擅自进入下一施工阶段。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8.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乙方竣工日期。

8.6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环保质量要求,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8.7工程交付尚未使用期间凡属工程遗留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整改。逾期甲方将组织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8通过验收后5个日历天内乙方必须将施工队伍、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等全部撤清,所有建筑垃圾等必须清运,保持施工现场平整、整洁,塔吊、井架基础等清理完成,如不清运,甲方委托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决算中扣除;甲方提供的现场设施应完好,损坏需赔偿。

8.9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届满前,乙方须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使本工程达到合同所要求的条件及甲方认为合格的程度。

8.10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日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维修最迟应在24小时内到场抢修。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场抢修,或自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仍未给予回复,或连续2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修补或消除缺陷的,甲方可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工程尾款中扣除该等费用,同时该部分工程的保修期相应顺延。

9、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9.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a)种:

(a)固定价格(风险费已包含在报价中,其它合同以外价款的调整方法为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项目特征相同)按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6号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关于参加工伤保险通知的通知》(扬交建[2018]12号),其相应综合单价及市场价由乙方按让利后提出,经甲方(监理方)确认后报甲方安排的审计部门核定)。

(b)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

(c)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9.2结算审计费用时,核减额10%以内(含10%)是由业主单位承担,核减额10%~15%(含15%)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核减额15%以上都由施工单位承担。

10、关于材料及配件供应的约定

10.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及配件、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2工程项目中所用所有主材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保留主材甲供的权利。

11、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1.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11.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1.5 本工程必须达到现行版的国家及江苏省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本工程实施期间有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出台,则仍应满足新的标准要求。

12、奖励和违约责任

12.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00 元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否则每更换项目负责人一次,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00元;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每更换一次,或项目经理月到位率不足80%的,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2000元;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月到位率达不到90%的,每人次罚500元。

12.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2.6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约,如违约,由违约方承付本合同标的总价5﹪的违约金给受损方,并赔偿受损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不可抗力

13.1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

13.2 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及时解除合同;

13.3 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

14、纠纷解决办法

14.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4.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分包和转让

16.1 本合同不得转让。

16.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7、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2 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由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17.3 本合同服务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

17.4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随项目的深化,如合同内容需修改或追加补充,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一份给见证方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7.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6本工程所用水、电接入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水电接入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施工期间产生水电费用按实结算,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及时缴纳;

17.7承包人在现场施工时,需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解决外部矛盾,不得以外部矛盾作为工期不能完成的理由;

17.8自行负责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燃气管道等)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给与一定处罚。

甲 ?方(单位盖章): ?

地 ?址: ?电 话:

代表签字:

乙 ?方(单位盖章):

地 ?址: ?电 话:

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甲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承包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内包括合同约定的全部承包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凡属乙方加工及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及材料质量等质量问题造成的需返工修补的情况。

二、质量保修期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 ?,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材料费、保修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

2、在乙方对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相应延长维修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对此进行维修,维修发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乙方要确保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2024年 ?月 ?日 ?日期:2024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编制、审核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和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的法定义务,决不以包代管,决不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单位法定代表人_ 授权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本企业和承诺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诺日期

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签名)

承诺日期

联系方式

(单位公章)

第四章项目需求

1、工程概况:道路宽度2-6.5m,分别位于扬州市开发区朴席镇、施桥镇和八里镇。本次实施内容为路基、路面、交安等,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本次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造价约306万元。

2、采购内容:2024年度开发区农路养护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如下:

(1)中国政府(江苏省)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目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中。

(2)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等规定,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应不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列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否则按废标处理。安全生产费应由业主根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实际投入,并依据工程量清单以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进行的计量签字确认进行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予充分考虑,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超出了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时,超出部分费用视为包括在投标总价内,业主不另行计量与支付。同时,投标人应根据规定,必须填报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如不按《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要求填报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将视为重大偏差为无效标。

(2)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建议书时,应仔细研究所投标段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路段的交通、地质、气象等情况,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及施工计划,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施工,所需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采购人不再单独计列。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的阶段性工期要求,根据要求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和工期计划。

(3)如投标人中标,应按采购人的要求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可能进行的科研和试验课题研究,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试验场地、人员设备的配合等。投标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采购人不再单独计列。

(4)投标人应在监理人的指示下,为本项目其他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投标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采购人不再单独计列。

(5)本工程投标报价将视为优质工程报价。投标人中标后应精心组织施工,充分考虑各项保证措施。若投标人未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应无条件采取措施补救,直至工程达到优良等级,所需费用含入工程量清单中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及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另计列。

(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一切施工作业所需的临时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对所使用的由发包人提供的或按需要由承包人自建的或借用、占用、利用当地的所有出入现场的临时道路和桥梁进行养护和维修,直到工程竣工,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它开支。

(7)凡是标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航道、管线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管线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标段内含有跨铁路地段,承包人应作好与铁路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及采取的措施,承担由于铁路而影响施工的风险;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调。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河道阻塞或者影响铁路、公路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对于标段中与既有道路有交叉、干扰的地段,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和交通的安全。承包人应在主要交叉点实行道路两侧围档施工,设立规范的安全禁示和指示标志。在人员密度大、流动大的地段以及其它需要地段也必须采取围挡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8)本标段施工所需供电、供水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9)本标段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目标。

(10)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采购人、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采购人、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1)投标人应详细考虑工程现场及周边设施,保证施工期间沿街企业、住户的雨污水排放措施,以及新建管道与原有管网的封堵对接措施,其费用不单列,由投标人在已列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中考虑;

(12)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通知的通知》(扬交(2018)12号),工伤保险费在第100章101-1-c子目中单列报价,按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千分之一计入报价,为不可竞争费用;

(13)承包人自行负责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费用不单独列支,投标人在已列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分摊考虑,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14) 采购人不提供取土弃土(含拆除产生的垃圾)场地,投标人自行考虑取土弃土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考虑运输距离、取土弃土地点、取土弃土场地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16)投标人自行考虑灰土拌制场地,由此产生的场地租赁、土方转运等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细目单价或总额价中;

(17)竣工文件、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以总额包干计算;

(18)其余未说明子目均不在第 100 章中单列,由投标人分摊在各子目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报价,不另计量支付;

(19)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变更事项,必须通知采购人,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在得到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如未通知采购人或未经采购人认可,变更相关费用将不能得到支付。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价 格

(30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满分30分。

其他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其他最后磋商报价)×30×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体概述

(8分)

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等:

概述健全、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分;

概述较合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分;

概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

概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2分;

概述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平面布置

(8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施工现场的布置:

平面布置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

平面布置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6分;

平面布置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

平面布置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2分;

平面布置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

(8分)

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

施工总进度计划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6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 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8分)

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

施工方施工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6分;

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

施工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2分;

施工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6分)

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

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6分;

措施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4分;

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3分;

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分;

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机械设备的投入

(6分)

保证项目实施的机械设备、作业工具的投入:

投入项目的机械设备、作业工具科学、严密、合理,管理制度完备、使用方案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

投入项目的机械设备、作业工具较严密、合理,管理制度较完备、使用方案较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4分;

投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管理制度一般、使用方案一般的得3分;

投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有欠缺,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2分;

投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

施工方施工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4分;

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3分;

施工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分;

施工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团队实力

(10分)

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每有一名得2分,最高得10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项目团队人员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证书原件备查)

业绩

(10分)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有一项得 2分,满分 10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

总 分(100分)

注: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必须提供相关原件,否则与之对应项不得分。

2、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上述工程不是供应商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需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若发现有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响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四、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情况表

五、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2

3

4

5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原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

单位名称:

授权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日期:?年?月?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2024年度开发区农路养护工程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采购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第一轮报价

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工 期

日历天

是否中/小/微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备 注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磋商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3、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按照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分项报价,分别填报单价和合价,要求填报完整,漏报项视为价格已分摊到其他清单项中。

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没有的应注明“无”字样, 不得缺项。

2、报价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该表中的报价应与磋商文件中的报价完全一致。若有优惠条件请注明。报价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单价和总价报价均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及税金、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力费、安装费、资料费、质保费、综合费用等直至完全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

4、专家评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5、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首轮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相符,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后期根据审核后的明细报价,按实结算。


六、………

根据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和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制方案等,内容格式自定。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区农路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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