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方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光电产业园工程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方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光电产业园工程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方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光电产业园工程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本公司受宁海县兴滨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就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光电产业园工程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Z-2024-002
项目名称: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光电产业园工程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标项 | 招标内容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一 | 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光电产业园工程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 | 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43台 |
合同履约:交货期为45天,具体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中标单位应及时与采购人和土建施工方对接。安装工期为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本项目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
3、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5日。
2、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
3、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3.1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应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费缴纳。各单位通过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浙江省方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帐户名称:浙江省方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银行帐号:331*****679*********。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如未按本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且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五、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2、帐户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
4、银行帐号:397*****040******
5、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7、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但须及时与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回,未中标人在开标结束7个工作日后退还。
七、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其他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供应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3)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乐采云平台。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1.2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密封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开标当天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12楼(浙江省方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任工 联系方式:133*****803。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1.4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法读取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方可调用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出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的情况,则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1.5本项目投标人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宁海县兴滨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联系人:尤经理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方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12楼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3*****803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西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联系人:魏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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