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
XQCC-2024-002
1.3 交货/服务地点
北京
1.4 交货/服务期限
2024年5月——2026年12月
1.5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
2.1 服务范围: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咨询辅导
政策解读、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及核算要求等内容的咨询辅导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资料的准备
辅助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协助梳理与高新相关的研发费用备查资料,根据公司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3)研发费用鉴证审核
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及《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有关规定,对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企业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核算,出具审计方案、审计底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业务意见书等
(4)其他有关税务问题咨询服务
有需要时随时解答税务、高新等方面的问题,对重要问题及时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案并有效执行
2.2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形成的研发费用备查资料齐全、合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审查规定;研发费用鉴证审核严谨、规范,能够通过各级主管单位检查。
(2)能够配合各级主管单位检查,协助提供检查所需各项资料及归档材料。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税审资质。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业绩要求:具有为多家大型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的业绩,具有近年为高技术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的业绩,能独立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同类项目相关从业经验,团队的注册税务师应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及资质证明文件,并具有5年以上税务咨询工作经验,具备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的团队人员配置、项目经验,了解加计扣除和高新认定的最新政策和研发费用审查重点,了解高技术企业研发费用难点。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1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4.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4月17日12:00—2024年4月20日12:00
4.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布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布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2: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在线递交,逾期提交的,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本次询价采购于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开启应答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亿城国际中心509
联系人:洪经理
电话:010-********
电子邮件:hs_xqcc@126.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采购单位: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标签: 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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