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道面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道面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道面评价项目(编号:正吉建代字【2024】039)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道面评价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宁波机场飞行区道面表观性能、结构性能和功能性能的检测与评价,满足运行需求,并对道面维护管理决策提供可靠技术支持与依据;具体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项目实施范围:跑道、A滑、B12以西B滑、1-16号机位道面,3号坪,5号坪,总面积约为 69.3万平方米。

(3)招标预算(最高限价):******元(含税价);

(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及相关成果报告并验收合格通过。

(5)服务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中至少一项:①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为民航局批准的从事机场道面评估业务的单位、企业(提供民航局批文作为证明材料);③民航局直属院校(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截图,截图名称应与投标人全称对应);④民航行业道面检测评价规范编制单位(提供民航行业道面检测评价规范的封面以及编制单位信息页复印件,编制单位需与投标人全称对应)。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其他: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 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黎晖、李辉;联系电话:0574-********、0574-********;提示:投标人付款后请及时以邮件形式将汇款底单和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及开票信息,如未按照此要求操作,投标人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寄另加邮费 / 元人民币。

(4)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4年5月 7 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出席开标会议,本项目将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开标。

(3)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24年5月6日16时00分前邮寄至: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李辉;联系电话:152*****677;如未能在此时间送达,请提前告知招标代理其他应急送达方式,否则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https://www.nbairport.com/);

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zjzj.com/)。

7.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黎晖、李辉、张楠、傅圆圆、杨立平、傅金亚

电话:0574-********、0574-******** 传真:0574-********

电子邮件:**********@qq.com">**********@qq.com 招标监督电话:0574-********

  1. 发布时间

2024年4月17日

标签: 道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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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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