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采购需求公告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采购需求公告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医学装备采购需求公告(SFY2024-17)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SFY2024-17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使用科室

备注

1

多功能治疗仪

1

产二科

4

胎头吸引器

若干

分娩中心

12

人乳头状瘤病毒检测试剂盒

若干

病理科

E6E7RNA

备注:以上项目均可单独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的恕不接受。

2.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4月17日 至 2024年4月24日。

3.报名提交材料:目前我院已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各供应商、厂家登陆我院官网后,查看招标信息板块--供应商登录,经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即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初次报价,按要求在线上报名页面-报价进行填写。报名审核情况可在截止日期后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具体推介/议价时间将通过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予以通知,收到通知后即可登录网站进行确认。

4.报名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招标信息板块--政策通知中查看“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管理科相关采购项目线上报名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网址:https://www.cqsfybjy.com/#/bidding/policy/detail/2348

5.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

6.比选议价(调研)时间、地点:将根据医院安排,通过短信、邮件等形式再通知,请注意查收邮件、短信。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调研/投标/议价文件须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序号

资质类型

资料名称

提供说明

1

经营资质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生产厂家

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生产厂家

3

《营业执照》

供应商、生产厂家

4

授权资质

产品代理逐级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生产厂家

(须提供从供应商追溯至厂家的授权)

5

法人证书

供应商

6

法人授权委托书

须明确授权范围

7

身份证明

供应商法人及授权销售代表

8

产品资质

医疗器械注册证

须提供注册证及完备附页,如遇变更须提供变更注册(备案)文件

9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10

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

须提供首页和产品结构组成页

11

推介型号的产品彩页

原件

12

视情提供

空气消毒机、灭菌器等

消毒灭菌类设备

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卫生产品安全评价报告》

13

特种设备

须《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14

生物安全柜、洁净工作台等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设备

须请厂家逐台提供《设备性能验证报告》或是《生物安全评价报告》

15

放射类设备

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

16

其他

按相关规定执行

消毒类产品需提供资质说明:消毒产品类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资质《经营许可证》、产品代理授权书、法人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身份证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产品检验报告、消毒卫生产品安全评价报告等,部分项目不涉及以上资料,可电话询问。

四、供应商调研/议价文件制作要求(可接到谈价通知后制作文件)

各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下述要求编制五份(一正四副)纸质版产品推介文件,标注完整文件目录和页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将纸质版产品调研/投标/议价文件于调研/投标/议价现场递交并拆开。

产品调研/议价文件编制要求:

1.调研/议价文件封面应包含:拟报设备的注册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厂家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邮箱;

2.产品报价表:供应商需准确填写所报设备的基本信息及产品报价。设备的基本信息应包括设备的注册产品名称品名、生产厂家与厂地、规格型号、产品报价、保修期、保修范围、首次注册和上市时间、最快交货时间等内容(详见附件1);各厂家拟报的设备产品须为设备厂家近3年内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的同类型同系列产品中最新型号和最高端的设备;

3.产品临床技术应用:供应商需简要介绍所报设备的临床应用技术特点,特别是产品自身的临床应用技术特色和区别于同类其他厂家同档次设备的临床应用。

4.产品技术参数说明:包括工作原理、工作流程、结构组成及部件主要技术和性能参数指标的详细说明;

5.产品系统配置说明:包括所报设备系统的系统主机、软硬件配置、选配件、数量和第三方配套设备设施等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各项配置的详细说明;

6.同品牌同类产品对比:须提供所报设备产品与同品牌、同类型、同系列、不同档次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功能性能、技术参数、核心指标、产品配置及市场价格的对比情况;

7.同档次同类产品对比:须提供所报产品与其他品牌同类型、同档次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功能性能、技术参数、核心指标、产品配置及市场价格的对比情况;至少列举三家。

8.厂家售后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除设备配套耗材/试剂外,各供应商须提供设备系统整机不少于5年的质保(含整机的保修、保用和保养,须提供设备售后维保计划和方案),并注明保外系统整机每年度年保费用和保修范围(须提供原厂售后承诺及授权资料)。如遇院方有售后服务要求的,设备厂家需电话立即响应,并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 48 小时内提供备用机(若有),质保期内每年提供预防性维护和周期性保养;

9.设备运行消耗说明:需提供保障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配套用耗材/试剂、主要附件、贵重零配件和维修零配件的明细、规格、价格及供应折扣的详细说明,且供应时间不少于10年(详见附件2-4);

10.产品用户说明:需提供与所报产品同品规(同型号)设备在重庆市内三级医院近3年内的用户采购情况(注明医院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备购置合同予以佐证(详见附件5)。

11.设备安装运行条件要求:需详述所报设备系统安装运行所需的场地机房、环境设施、附属配套及用水用电的具体要求。对有特殊情况要求的,需予以重点说明;

12.供应商及产品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详见第三大条第二小条要求。

13.其他情况说明

13.1医院不接受恶意低档产品低价充好销售或设备捆绑销售耗材/试剂等不正当竞争的销售模式;严禁供应商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调研/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医院不接受公司联合体投标。

13.2如供应商已在报名系统中申请参加产品调研/议价会并予以确认的,但实质未参加产品调研/议价会单位年度内累计达到三次的,将列入医院黑名单。

13.3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系统中所登记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授权销售代表会作为与院方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的重要依据,投标公司签订合同后,合同执行期内严禁变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销售代表。

14.4同等条件下,我院将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以及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设备管理科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学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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