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遴选米易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遴选米易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遴选米易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07号),按照《2023年米易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申报推荐、审核确定、公开公示等方式确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我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申报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围绕水稻粮油作物产业上予以支持,主要实施地点为米易县撒莲镇安全村。项目服务总面积为1560亩,其中,稻菜轮作水稻耕地服务1560亩、稻菜轮作水稻种植服务1560亩、稻菜轮作水稻收割服务1560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能够为项目实施区水稻、玉米等粮油作物提供机械化耕地、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收割等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或社有企业)等服务主体。遴选对象为纳入2023年省级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
(二)报名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1年以上,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1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专业人员以及其他能力。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近1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在农业服务领域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6.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经营服务主体于 2023年9月8日至9月15日前向县供销社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服务主体情况介绍;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咨询电话
米易县供销社业务股 0812—*******
附件:米易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9月8日
标签: 农业生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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