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指挥大厅改造招标公告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指挥大厅改造招标公告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指挥大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委托,就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指挥大厅改造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指挥大厅改造项目

1.3

招标编号:HYCG16-12

1.4

采购预算:15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指挥大厅改造项目0.0000150.0000150.0000
1.5

该项目有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3天公布。

1.6

招标内容:指挥大厅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资格后审

2.2

报名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2001版)【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5版)】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01版)【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5版)】,且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液晶显示单元、综合平台及警用平台软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4)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网上报名回执码、所投主要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原件、上述资格条件中所有相应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到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6年05月30日起至2016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金福星大厦2505室;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指挥大厅改造项目15000.002016年06月17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6月20日13:00至2016年06月20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6月20日13: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6月20日13:45: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三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金福星大厦2505室

邮编:邮编:

116300

联系人:

尚文国

联系人:

韩忠金

电话:电话:

********7182

传真:传真:

********7182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hongyu*******@126.com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自2016年05月30日起,至2016年06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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