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6-G1-0661-GS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A分标:机电检测专用工具箱10套、起重机综合检测仪1套、起重机对应轮倾角测量仪1套、现场金相显微镜系统3套、静态蒸发率测试机1套、氮气置换装置1套、天然气余气回收系统1套、倒水机1套、蒸汽干燥装置1套、天然气瓶气密试验机1套、可记录数据1吨电子地磅2套、电子台秤1套、望远镜1套、杂散电流测绘仪-SCL2套、四通道瞬时电位记录仪-IPL2套、超级双频双通道管线探测雷达1套等;B分标:烟气分析仪(燃煤,1200度3米工业探针)1套、烟气分析仪(燃气、燃油)1套、智能温控马弗炉1套、电热鼓风干燥箱1套、红外热成像仪1套、高温测厚仪1套、望远镜2套、多功能测量仪(风速,压力等)2套、手持式烟气分析仪5套、安全阀定压校验台1套、全站扫描仪1套;C分标:储罐底板漏磁扫描检测仪1套、手持式储罐底板漏磁扫描检测仪1套、钳型表20套、管道工业内窥镜2套、管外壁漏磁扫描检测仪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贰佰叁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整(¥2,354,160.00);B分标:壹佰柒拾柒万伍仟伍佰元整(¥1,775,500.00);C分标:壹佰零柒万肆仟元整(¥1,074,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款到即寄招标文件。
4、财务联系人:彭威 电话:****-******* 传真:****-*******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B分标: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C分标: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7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至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不接受现金缴存银行和个人转账。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9时在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9时在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联系事项:
项目负责人:梁升;
联系电话:****-*******;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0771- *******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设路99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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