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2024~2027年直分销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采购项目第二次竞标采购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2024~2027年直分销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采购项目第二次竞标采购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2024~2027年直分销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采购项目(第二次)竞标采购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2024~2027年直分销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2024~2027年直分销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2024~2027年直分销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竞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承运商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2024~2027年直分销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2.2实施地点:丽水石油分公司松阳、遂昌支公司。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采购范围:在松阳、遂昌销售部经营范围提供成品油配送运输服务。

2.5入围承运商不超过2家承运商。

2.6服务期限:3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3.承运商资格要求

承运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竞标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危险货物运输[3类]资质。

2.竞标单位资质、油罐车和司押人员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第二章第八条和《中石化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2023)》的要求。承运车辆配置数量满足最低数量及通行证要求。

3.采购人单位员工不得参与竞标。

4.有从事非标油经营历史的竞标单位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5.竞标人不得从事油品销售经营活动。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竞标人承运车辆必须装有视频监控、GPS系统并承诺对采购人开放使用权限(包括停车场),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8.竞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所有客户资料保密,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9.竞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要在中石化购买车辆用油,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10.竞标人须承诺遵守中石化管理制度规定,服从招标人的监督与考核,所有承运商必须服从招标人统一调度指挥,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11.参与丽水分公司竞价的竞标人须承诺与原租赁承运商(丽水朝阳公司)的3名配送车驾驶员、2名押运员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采购文件发售:

(1)时间:2024年4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24日17时00分。

(2)地址及场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99号5楼。

(3)需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300元。

5.响应文件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30分。

5.2递交地址及场所: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99号5楼)。

6.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号;

邮编:******

联系人:吴海剑;

电话:0578-*******

电子邮箱:/。

7.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99号5楼;

邮编:******

联系人:林虹、刘晴;

电话:0578-*******,152*****300

传真:0578-*******

电子邮箱:**********@qq.com。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运输 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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