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皮卡车第四次招标公告

警用皮卡车第四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警用皮卡车采购的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汽车

采购人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
行政区域泉州市公告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14至2016年06月07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预算金额¥41.5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区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董先生 ****-********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警用皮卡车采购的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警用皮卡车采购的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LZXZ*******-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泉州市区内

联系方式:苏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所投车辆必须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14至2016年06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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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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