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美综合市场--桩基础招标公告
坑美综合市场--桩基础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东莞市坑美综合市场--桩基础
招标编号:DGYY*******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坑美综合市场--桩基础己由东莞市东坑镇坑美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东代表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亨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亨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坑美综合市场--桩基础。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坑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预应力管桩基础,占地面积5558平方米,建筑面积11513平方米,1栋共2层,建筑高度为10.65米。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0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0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29545.38元,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人民币77459.20元,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费人民币 0元,赶工措施费人民币 0 元,额外增加的赶工措施费人民币 0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深圳市粤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广州建材工程勘察院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坑美综合市场--桩基础(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桩尖、截(凿)桩头,桩插筋等。桩承台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23日。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关于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包工程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建市[2015]52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3其他要求:
■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其企业信用档案为“正常登记”状态,且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陆东莞建设网(网址:www.dgjs.gov.cn)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东府〔2008〕8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及《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投标人随本须知第5.1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查询结果,提交时需带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存档。
③经查询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3.4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于投标会现场备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有:
1、投标人须知第5.1.2项要求到会投标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2、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
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布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原件提交,并必须为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中和堂3楼(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6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中和堂3楼(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会时间:2016年6月20日时 09:30分,地点: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中和堂3楼(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说明7.1 投标担保金额: 3.0万元 ,投标担保形式:只接受采用现金,投标会现场提交。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东莞市亨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东坑镇坑美村办公楼 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中和堂3楼
邮 编: 523453 邮 编:523000
联系人: 李生 联 系 人:罗晓香
电 话: ****-******** 电 话:0769-23011028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2016年5月30日
标签: 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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