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通2024年度蓄电池组新购及报废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正通2024年度蓄电池组新购及报废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正通2024年度蓄电池组新购及报废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正通2024年度蓄电池组新购及报废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4-*****),招标人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蓄电池组容量、蓄电池组类型、预估总采购数量(容量)、预估采购金额如下。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蓄电池组容量 | 蓄电池组类型 | 预估总采购数量(容量)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增值税) |
北京正通2024年度蓄电池组新购及报废处置项目 |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组电源设备 | 38Ah | 12V | *******.00VAh | 240.00 |
50Ah | 12V | ||||
65Ah | 12V | ||||
100Ah | 12V | ||||
300Ah | 2V | ||||
500Ah | 2V | ||||
1000Ah | 2V | ||||
蓄电池组报废处置 | / | / | *******.00VAh | / |
注1:表中的设备容量为单只蓄电池容量。
注2:表中设备包含电池架(或电池柜)、电池之间和电池组之间连线以及符合基站机房使用所需的绝缘垫(至多5个)。
注3:应在蓄电池明显位置标出生产日期。
注4:旧蓄电池拆除后交接现场由投标人搬运移出、运输、保管及处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注5:实际执行时,若存在上表中未列出电池型号,以中标单价与订单需求为准计算价格。
注6:投标人投标的电池型号应至少包含本表中所列电池型号,确保供货能力,所供电池要求必须为招标文件要求。
★注7.投标人所提供电池均应为全新生产设备,如发现存在提供翻新产品,由投标人承担对此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交货时间:自订单签订起2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当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基站机房内)。
1.3保修期:自到货签收之日起6年正常使用期间,投标人要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免费保修。如果设备发生故障,投标人要免费更换或维修有缺陷的设备、部件和材料,更换或维修后的蓄电池需达到安全使用的相关质量要求。
1.4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
1.5服务地点:北京市。
1.6合同类别及有效期:
设备合同类别:框架+订单;
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1.7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1.8技术要求:投标人技术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或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其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报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新购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组电源设备设置单价(不含增值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75元/V·Ah;
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督导(不含安装费)、调试、验收及技术督导费、运输费等,以及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2)旧电池回收设置单价最低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最低投标限价为0.15元/V·Ah。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2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应由负责提供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组电源设备投标人提供承诺。
2.3资质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等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回收蓄电池类需在其核准经营类别中涵盖HW31中900-052-31。
(3)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涉及危废品的运输事项采取外包或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外包或委托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及投标人与外包或委托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
(4)投标人须具备《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行业管理备案证》。
(6)投标人需提供新购置的蓄电池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同时具备CNAS和CMA证书)。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的新购置的蓄电池设备应具备抗震性能认证。请以附件形式提供全套认证证书及第三方提供的抗震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具备CMA证书)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应由负责电池回收服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1)-(5)资质证书。由负责提供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组电源设备联合体成员提供(6)-(7)资质证书。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两种同类项目业绩数量至少各一个;
同类项目定义:
(1)A类业绩:自2021年4月1日起签署的同类项目(泛指通信机房使用的蓄电池组销售类)的业绩合同;
(2)B类业绩:自2021年4月1日起签署的危险废物类处置业绩,外省企业须提供跨省危险废物类处置业绩。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中提供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组电源设备的成员提供A类业绩,由联合体中承担电池回收服务的成员提供B类业绩。如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同时包含A类业绩及B类业绩。
2.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6代理商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7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8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标书费请通过支付平台付款。
4.5.1支付平台注册:“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0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支付平台注册:“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1号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
奈伦大厦6层 建威大厦1512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 系 人:穆国庆、冯子彦
电 话:010-******** 电 话:158*****51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muguoqing.jszbtx@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 账 号:311*****345********
9.2异议接收方式: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9.3异议接收邮箱:muguoqing.jszbtx@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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