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昌乐县人民医院微量血气分析仪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受昌乐县人民医院委托,就昌乐县人民医院微量血气分析仪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用单一
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0656-2440E0000028
二、项目名称:昌乐县人民医院微量血气分析仪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情况:本次采购为昌乐县人民医院微量血气分析仪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
件;
采购内容:微量血气分析仪试剂耗材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01包:微量血气分析仪试剂耗材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健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607室
公示期限: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
2、供应商的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代理商应
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
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完整授权;
4、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济南市阳光新路73号欧亚大观C座13楼12A09室
获取采购文件须知: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将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
印件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标书费
汇款底单(标书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16:00,以上资料发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
16:00),以上资料扫描发送至sdch17172@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及包号、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采购文件费用:100元/包,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开户单位名称:青
岛市招标中心济南营业部,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银行账号:5319 0645 2010 802,汇
款时请备注:“0656-2440E0000028+包号 标书费”字样。标书费须由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
账户汇款。供应商须完成以上事项方可视为成功获取采购文件。(注意:获取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
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济南市阳光新路73号欧亚大观C座16楼会议室
七、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阳光新路73号欧亚大观C座16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昌乐县人民医院
地 址:昌乐县利民街278号
2、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济南市阳光新路73号欧亚大观C座13楼12A09室
联系人及电话:韩经理0531-82868368
邮箱:sdch1717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