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及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以前年度及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以前年度及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镇财【2016】25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镇平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以前年度及2016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镇交采【2016】GKZB-032

1.3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性财政资金

1.4采购内容:固定同步录音录像及远程提审系统设备、便携式审讯设备、手机取证设备、接触式扫描仪、车辆定位系统、精密空调、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载无线图传、红外夜视仪、电子保密柜、摄像机、投影机、UPS等(采购项目清单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含安装调试)

1.6采购范围:含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1.7质 保 期: 3 年(特殊要求的详见招标文件需求表)

1.8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个标段

第一标段:固定同步录音录像及远程提审系统设备(看守所审讯室设备、检察院平台设备、检察院远程提讯室)

第二标段:便携式审讯设备、手机取证设备、接触式扫描仪、车辆定位系统、精密空调、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载无线图传、红外夜视仪、电子保密柜、摄像机、投影机、UPS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2.3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正品货物。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便携式审讯设备、手机取证设备、调度管理平台、精密空调、无线图传、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参数中要求的厂商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偏差的详细说明,并说明投标产品技术响应程度。

3、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5 月 30 日至2016年6 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2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招标文件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拟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联系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邮箱地址:zpggzycg@163.com 电话:****-********

4、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开标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标段要求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武科长

联 系 电 话:****-********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卧龙路519号蓝钻星座603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377-6363 3999 156*****213

2016 年 5月 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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