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张小琴诈骗案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张小琴诈骗案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对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张小琴诈骗案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比选方式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编号:YCZB-2024-002F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张小琴诈骗案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5万元
四、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为1个包,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拟采购张小琴诈骗案司法会计鉴定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日0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2)1-3-802领取。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比选申请人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现场缴纳文件款人民币300元。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4年3月4日15: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比选申请文件。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和比选地点: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成都市双流区天津路东段1111号)。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天津路东段1111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1-3-802
联系人:呼先生
咨询电话:028-********
传 真:028-********
电子邮件:business@scyc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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