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自助贩卖机合作商的公告

关于选取自助贩卖机合作商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选取自助贩卖机合作商项目

2.合作周期:2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公告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单(从附件下载);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申请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5)申请单位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需提供有效的购买保险保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注:以上需提供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

三、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3.1.所售饮品要求:招商自助贩卖机所列商品需为知名品牌(如景田、农夫山泉、百事、可口可乐、娃哈哈等),饮品品种应不少于八种。

3.2.合作模式:合作商提供自助贩卖机并负责所有饮品补货及后续设备维护,销售款项直接转入坊巷物业公司账户。

3.3.分成方式:

总营业额×分成比例(选取后)=物业公司收入

总营业额-物业公司收入=合作商收入

每月保底总营业额按15台贩卖机合计*****元计算,营业额不足部分由合作商在月底结算时补齐。

3.4.后期自助贩卖机如有增加数量,保底总营业额=每台保底营业额2400元×总贩卖机台数。

3.5.合作商需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期结算时需补齐税费差额。

3.6.自助贩卖机外观样式(参照附件2)。选定合作商后7个工作日内需与甲方协商自动贩卖机外观样式,征得甲方同意后最终确定自动贩卖机样式。

3.7.选定合作商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四、报名时间、选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24日18点前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我司报名登记。

2.报名地点:鼓楼区三坊七巷安民巷21号福州市坊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选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16点30分

4.选取地点: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五、选取方式

分成比例不低于30%,按分成比例1%加价的报价方式,报价最高者确认为合作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响应单位可于报名时间内携企业有效证件至我司报名登记,如未进行预先登记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取。

八、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商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坊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安民巷21号

联系方式:宁配元 (联系电话:0591-********

附件:1.报价单

2.自助贩卖机外观样式

3.自助贩卖机点位(暂定)

标签: 选取自助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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