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自助贩卖机合作商的公告
关于选取自助贩卖机合作商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选取自助贩卖机合作商项目
2.合作周期:2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公告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单(从附件下载);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申请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5)申请单位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需提供有效的购买保险保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注:以上需提供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
三、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3.1.所售饮品要求:招商自助贩卖机所列商品需为知名品牌(如景田、农夫山泉、百事、可口可乐、娃哈哈等),饮品品种应不少于八种。
3.2.合作模式:合作商提供自助贩卖机并负责所有饮品补货及后续设备维护,销售款项直接转入坊巷物业公司账户。
3.3.分成方式:
总营业额×分成比例(选取后)=物业公司收入
总营业额-物业公司收入=合作商收入
每月保底总营业额按15台贩卖机合计*****元计算,营业额不足部分由合作商在月底结算时补齐。
3.4.后期自助贩卖机如有增加数量,保底总营业额=每台保底营业额2400元×总贩卖机台数。
3.5.合作商需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期结算时需补齐税费差额。
3.6.自助贩卖机外观样式(参照附件2)。选定合作商后7个工作日内需与甲方协商自动贩卖机外观样式,征得甲方同意后最终确定自动贩卖机样式。
3.7.选定合作商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四、报名时间、选取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24日18点前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我司报名登记。
2.报名地点:鼓楼区三坊七巷安民巷21号福州市坊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选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16点30分
4.选取地点: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五、选取方式分成比例不低于30%,按分成比例1%加价的报价方式,报价最高者确认为合作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响应单位可于报名时间内携企业有效证件至我司报名登记,如未进行预先登记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取。
八、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商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坊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安民巷21号
联系方式:宁配元 (联系电话:0591-********)
附件:1.报价单
标签: 选取自助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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