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牡丹区司法局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司法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牡丹区司法局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
四、采购项目编号:MDCGH2016-021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包号划分:
包号
名 称
数 量
单 位
一包
办公设备
台式电脑
24
台
笔记本电脑
15
台
打印机、复印机
3
台
二包
办公家具
调解桌
9
张
调节椅
90
把
档案橱
29
个
机场椅
10
组
办公桌
26
张
办公椅
26
把
沙发(一大两小含茶几)
7
套
会议桌
1
张
会议椅
24
把
注: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资格预审:
供应商自行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谈判文件,但必须携带以下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到牡丹区便民服务大厅二楼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委西侧)报名及资格预审,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包(售出不退),未现场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谈判时不予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现场报名)。
注: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成员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谈判日期及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司法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82*****219
采购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胜 电话:186*****050
邮箱:hz*******@163.com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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