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桥镇沙港村新村建设C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洞桥镇沙港村新村建设C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洞桥镇沙港村新村建设C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DQ-ZB(2016)-014 | (发布时间:2016-05-30) | |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沙港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洞桥镇沙港村新村建设C地块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4】23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沙港村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7198平方米,建设新村总建筑面积75276.01平方米,其中住宅52443.4平方米,物业、社区等配套公建用房3777平方米,自行车库735.36平方米,地下室15050平方米。 结构层数:框架11层,地下1层 项目总投资:23500万元 工程造价:********3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村自筹100%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智能化及附属工程、小区周边市政道路(沙港口路东段和谢山路)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5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1)项目专职安全员三名; 联合体投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审核通过,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在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应达到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⑤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5月1日起至今在软土地基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地下室建筑面积12000平米及以上的安置房或新村建设工程(包含已竣工完成的工程或完成主体中间结构验收的在建工程)。 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组织村民代表对投标单位在建或已竣工的安置房、新村建设工程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村民代表依据考察结果在开标时进行投票(在建工程指完成主体中间结构验收的在建工程;考察项目指由各投标人提交1-2个项目所在地在宁波市六区范围内的工程实例)。 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鄞州区(或宁波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自2011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6月13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可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变更拟派项目经理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及施工图纸),如需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 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 15 日下午16: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洞桥支行; 联系人: 王会计 电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洞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沙港村 联系人:凌工 电话: 135*****687 招标代理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二楼 经办人:张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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