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安置房全程分配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光明街道安置房全程分配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关于购买光明街道安置房全程分配咨询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安置房全程分配咨询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承担赣深铁路深圳光明段环保拆迁等项目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安置房分配全程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在光明街道办事处设立工作点,办公场所由光明街道办事处提供,按照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为光明街道办事处提供安置房分配实施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且预计进行多轮多批次分配工作: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1)建立被安置人分房档案并备案 服务成果:《被安置人明细表》及电子版与纸质版“一户一档”资料 (2)信息核查、附件整理,数据录入及附件上传至安置房管理系统; 服务成果:《安置房信息管理平台对应信息》 (3)实施方案编制; 服务成果:《印发实施方案》 (4)发布分房通告; 服务成果:《分房通告》 (5)制作现场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表、协助现场布置、指导被安置人签订《信息登记确认单》《安置房申报表》; 服务成果:《信息登记确认单》《安置房申报表》 (6)整理被安置人选房顺序名单; 服务成果:《被安置人选房顺序公示》 (7)确定安置房选房指引及规则,编制选房指引及规则等文件; 服务成果:选房指引及规则等文件 (8)安置房选房活动宣传、组织被安置人参观安置房样板房活动,讲解安置房户型、朝向等情况; 服务成果:《致被安置人的一封信》 (二)第二阶段——实施分房 (1)选房现场资料准备及协助选房现场布置; 服务成果:《签到表》《审核表》《安置房选房现场部署方案》 (2)组织选房流程演练,各工作流程的工作人员根据岗位工作职责进行选房流程演练,为顺利选房做好准备; (3)分房系统测试,包括功能、设备的稳定性; (4)分房现场的各项实施操作,及时记录被安置人选房结果并进行公示。 (三)第三阶段——分房后续管理阶段 (1)本次选房所产生电子版与纸质版“一户一档”资料补充整理与移交; 服务成果:电子版与纸质版“一户一档”资料 (2)结算价格计算并录入分房系统; (3)出具安置房结算通知书(含汇总版)并根据“一户一档”备案情况通知被安置人签领结算通知书; 服务成果:《结算通知书》 (4)出具安置房转让合同书,根据被安置人签领结算通知书进度整理需移交至住建局的安置房转让合同书与结算通知书; 服务成果:《深圳市光明区安置房转让合同书》 (5)结算通知书、安置房转让合同电子版与纸质版“一户一档”资料补充整理与归档移交 服务成果:电子版与纸质版“一户一档”资料归档移交 (6)成果移交 服务成果:分房过程所涉及资料。 三、服务期限:预计六个月(最终以实际全部工作完成为准)。 四、人员要求: 为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标单位须安排专门人员对上述服务内容进行跟进,人员须为全职且不少于2人,如工作有需要,应安排更多的专业人员参与该工作,服从土地整备部的工作管理和安排。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熟悉深圳市政府住房保障类安置房分配业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它拟安排人员须了解政府住房保障类项目实施分配流程,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服务要求 (一)应当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符合工作目的及要求,中标单位对所出具的咨询意见、文书等承担法律责任。 (二)提供的服务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且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房分配原则,确保科学高效开展安置房分配工作。 (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驻点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且不得泄漏工作中接触的采购人及第三方的秘密。 (四)光明街道办事处将定期对本项目服务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如达不到服务响应要求和服务考核标准要求,则可终止本合同,由中标服务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五)由于中标服务单位服务人员操作不当、疏忽或遗漏所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丢失等,按光明区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赔偿处理。 |
项目预算金额:467,6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土地整备部
地址: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环卫综合大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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