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滇西海东新城中心片区水基础设施工程钢材、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大理滇西海东新城中心片区水基础设施工程钢材、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大理滇西海东新城中心片区水基础设施工程钢材、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2504W-2016-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滇西海东新城中心片区水基础设施工程-防洪及景观工程中和箐主箐及中和 箐2#排洪渠项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理州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总部代建指挥部,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工程总承包人,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及工程施工需要,承办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本项目钢材、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5本次竞谈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1.1中和箐主箐接中和箐1#排洪渠与中和箐2#排洪渠,从东北自西南汇入上和箐主箐,沿线经过沐月街、海月街。中和箐主箐HK0+000~HK1+240。其中HK0+376.319~HK0+406.719新建1座2-6m×4m钢筋砼箱涵;HK0+732.750~HK0+752.750新建1座1-8m×2.3m钢筋砼箱涵。

中和箐2#排洪渠接览川路东北侧现状沟渠,从东北自西南汇入中和箐主箐。沿线经过览川路、天境路、海月街、双月路,其中览川路至天境路段采用管道埋设于览川路中央绿化带下,天境路至双月路段除与道路相交处设置箱涵外,其余路段均为敞开河道。

中和箐2#排洪渠河道(包括过路箱涵)部分:范围为K0+000~K1+587。其中K0+329.5~344.5新建1座15米1-5mx2m钢筋混凝土箱涵;K0+580~630新建1座50米1-5mx2m钢筋混凝土箱涵;K1+420~K1+581新建1座1-3m×2m钢筋砼箱涵。览川路路中排水管道部分:范围为HK0+000~HK0+100。

现场由投标方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3.2招标内容:

包件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招标方式

01

钢材

HRB400Φ20

KG

12138

采购人指定地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

挂网竞谈

钢材

HRB400Φ18

KG

58372

采购人指定地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日

钢材

HRB400Φ16

KG

35436

采购人指定地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

钢材

HRB400Φ12

KG

42843

采购人指定地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

钢材

HRB400Φ25

KG

121629

采购人指定地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

包件编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招标方式

02

商品混凝土

C15

M3

242.09

采购人指定地点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

挂网竞谈

商品混凝土

C20

M3

486.6

采购人指定地点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

商品混凝土

C30

M3

2365.9

采购人指定地点

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

4. 竞谈人资格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

4.1钢筋

4.1.2钢筋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1.3本次竞谈的钢筋投标人必须是供应商。

4.1.4向采购人提供的竞标物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

4.1.5竞谈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能力以及提供售前、售中、售后优质服务,并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

4.1.6竞谈人提供招标物资时每批次必须随货附带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试验检测报告。

4.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商品混凝土

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

4.2.2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必需有两条生产线以上.

4.2.3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

4.2.4向采购人提供的竞标物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

4.2.5竞谈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能力以及提供售前、售中、售后优质服务,并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

4.2.6竞谈人提供招标物资时每批次必须随货附带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试验检测报告。

4.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3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挂网竞谈方式。

4.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 竞标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时间: 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物资设备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标书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5.3 竞标文件钢筋混凝土管包件售价1000元,混混凝土包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竞标文件前,将标书款转帐至下列账号(详见7.联系方式内容),同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5.4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6.竞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巫家坝机场(原东航货运部二楼)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crcc.cn)和()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大理滇西海东新城中心片区水基础设施工程-防洪及景观工程中和箐主箐及中和 箐2#排洪渠项目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巫家坝机场(原东航货运部二楼)

邮 编:650200

联 系 人:李铁安

电 话:182*****883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江玉龙支行

账 号:5300 1746 1370 5100 3353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附表一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件号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钢材 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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