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采中质函

哈采中质函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哈采中质函[2024]02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对我单位组织的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GK]********)第5包提出的《质疑函》收悉,于2024年4月9日受理。我单位于2024年4月16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针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复审查证,现将质疑处理结论告知你公司:

一、质疑事项

中标供应商华宇生物科技(腾冲)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质疑事项核实情况

你公司提出,中标供应商华宇生物科技(腾冲)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猪口蹄疫 O 型病毒样颗粒疫苗,而招标文件要求的疫苗为猪口蹄疫 O 型灭活疫苗,投标产品的疫苗名称与本次招标的疫苗名称不相符,不具备投标资格。经复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偏离表”中的产品名称均与标的名称一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另中标供应商在复查时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因此,无法认定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质疑处理结论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经办人:董泽 联系电话:0451-********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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