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建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小学建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宁招2016-011
开标时间:2016-06-2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寿宁县茗溪小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寿宁县茗溪小学的编号为FJZY宁招2016-011的寿宁县茗溪小学建设项目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计划[201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茗溪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寿宁县茗溪小学建设项目(设计)(二次);
2.2. 建设地点: 寿宁县鳌阳镇茗溪尾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校区总用地面积33675平方米;校园建筑占地面积65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256.00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有礼堂1446平方米、学校宿舍楼4602.5平方米、食堂3550平方米、风雨操场2688平方米、塑胶运动场6384平方米及门房、垃圾中转站、围墙、停车场、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等。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为7238.9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内容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779.42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2.6.2.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工程建设周期约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 ;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应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根据《宁建招[2011]11号》等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30 日至2016年 6月 3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行政服务大厅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其中《通用本》(2013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779.42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2.8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
招标人:寿宁县茗溪小学;
地 址: 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村 ,邮编: 355500 ;
联系人: 范先生 ;
电 话: 180*****0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置业小区8号楼5梯2层,邮编: 352100 ;
联系人: 张先生 。
电话: ****-*******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 号:3500 1687 5070 5250 8744。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院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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