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热电部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上海石化热电部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上海石化热电部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石化热电部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上海石化公司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海石化热电部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上海石化厂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2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本工程(新建3 台570 t/h亚临界一次再热煤粉炉,新建 570 t/h亚临界一次再热循环流化床炉,新建 4 台 70MW亚临界一次再热抽汽深度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新建2台260t/h快速燃气锅炉,新建 220 千伏、110 千伏变电站,移位改造 35 千伏配电室等配套电气改造及配套公用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服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D及以上且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及以上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序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序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或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或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或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6)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或2015年以来有能源化工装置(含炼油装置或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配套动力中心(应包含燃煤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 17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9号;

邮编: ******

联系人:李明华;

电话:(021)*************

电子邮箱:limh.s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层;

邮编:******

联系人:檀工;

电话:010-********

电子邮箱:tanzj2@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张良021-*************

电子邮箱

zhangl.sh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4年4月17日

,上海

标签: 改造工程 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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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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