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及配件招标公告

气体及配件招标公告

某部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上网行为监控系统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气体及配件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

********

三、询价内容

1.采购清单

编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万元)

单价

总价

1

除湿机

3

0.3

0.9

2

空压机

2

0.5

1.0

3

PU管

千米

3

1.0

3.0

4

工控机

5

0.3

1.5

5

大屏幕液晶显示器

2

0.1

0.2

6

质量流量控制器

2

1.0

2.0

7

电磁阀

10

0.05

0.5

8

压力传感器

2

0.3

0.6

9

温湿度计

6

0.01

0.06

10

压力表

8

0.08

0.64

11

剂量片

400

0.015

6.0

12

大型真空泵及备件膜片

1

6.0

6.0

13

中型真空泵及备件膜片

1

4.0

4.0

14

小型真空泵备件膜片

1

1.0

1.0

15

皂膜流量计

1

1.0

1.0

16

色谱柱

8

0.3

2.4

17

1/8英寸转1/8英寸变径接头

25

0.03

0.75

18

1/8英寸转1/4英寸变径接头

25

0.03

0.75

19

高纯氮气

40

0.14

5.6

20

氙标准气体

1

0.5

0.5

21

CF3Br纯气体

kg

10

0.18

1.8

22

CF2ClBr纯气体

kg

15

0.18

2.7

23

SF6示踪气体

10

0.3

3.0


合计




45.9

2.交付时间:第12-14项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付,其余3个月内完成交付。

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报价要求:项目分1包进行报价;单项设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规定的单项预算价;报价应包含设备(含备品备件)、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服务等在内的所有价格;设备配置要求为必须满足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须提供说明函。

5.未被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失信名单和处罚名单,且在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须提供说明函。

6.应具有装备发展部或原总装备部核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或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由授权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报价出具的授权函,且授权代理商应满足上述条件。

五、服务保障要求

1.产品提供三包服务,并在三包服务基础上提供原厂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维修期间提供备用板件,提供硬盘免回收服务。

2.质保期内,产品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六、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4月28日14时(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

2.提交方式: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且密封(盖骑缝章)后送(寄)至指定地点,详细地点咨询联系人;务必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

3.联系人:咸工,176*****727,技术联系人:李工,181*****116

七、询价失败判定及处理办法

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装备采购机构应宣布询价失败:(1)对于仅选择1个成交供应商,符合询价文件规定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对于选择多个成交供应商,符合询价文件规定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候选供应商数量少于或者等于成交供应商数量的;(3)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采购任务经批准取消的;(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询价失败的情形。

装备采购机构将在3日内采用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等形式将询价失败结果通知所有候选供应商。询价失败的项目应当按照询价方案明确的处理原则重新组织询价或者更改其他采购方式,其中,询价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询价时间要求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导致失败的,按照原采购方式重新组织。询价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询价时间要求及程序符合规定的,询价失败后可以变更采购方式。


标签: 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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