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地震安全性评估第一次征集公告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地震安全性评估第一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DC-2024-XM20-GCFW-006
项目名称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地震安全性评估
项目编号 DC-2024-XM20-GCFW-006
征集开始时间 2024-04-17 17:30 征集结束时间 2024-04-22 17:3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6
采购单位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8255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场地区域和近场区地震活动性、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动参数评价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初步评价。其基本工作内容应包括:
(一)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二)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调查与评价;
(三)工程场地主要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
(四)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五)工程场地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
(六)工程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查、土层波速与非线性参数测试;
(七)土层模型建立、场地地震反应分析与地震动参数确定等;
(八)工程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九)工作成果评审、批复。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应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7.资信材料;
8.近五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备注
项目附件
,深圳

标签: 地震安全性评 征集公告 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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