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气象局行政村气象预警系统维护社会化保障服务

锦州市气象局行政村气象预警系统维护社会化保障服务




项目名称:锦州市气象局行政村气象预警系统维护社会化保障服务
项目编号:JZFWGK1604
********2">1.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气象局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气象局行政村气象预警系统维护社会化保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37,750.00元,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投标人踊跃参与。
********3">2.项目概况
2.1规划地点:锦州市气象局
2.2 规划内容:锦州市气象局行政村气象预警系统维护社会化保障服务
2.3服务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2.4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确定两名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分别确定北镇黑山项目维护供应商一名,凌海义县项目维护供应商一名。
********4">3.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资格投标;
********5">3.4 具有生产销售气象预警大喇叭或具有气象设备维修维护的经营范围。
4.招标文件的领取
********6">4.1领取时间要求: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9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
4.2领取地点: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紫东大厦西邻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4室,下同);
4.3领取文件所需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各项证书盖有供应商电子印章、打印印章的均无效),上述资料采购中心当日存档,后补无效。
4.4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4.5供应商未经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7">6.开标大会
6.1 开标大会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6.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
********8">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开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9">8.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邮 编:121000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LNJZCGZX@163.COM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附件:证明书或委托书.docx
关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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