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训练基地室内靶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反恐训练基地室内靶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反恐训练基地室内靶场建设工程已由利发改投资[2015]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利川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投资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固定式多功能射击棚5套、移动式多功能射击棚3套,轮胎吸附式收弹器60平方米、防弹钢板顶棚90平方米、移动靶底防弹墙15平方米、射击馆防弹玻璃隔断60平方米、射击区顶面消音防护460平方米、射击区地面消音防护460平方米、射击区墙面消音防护270平方米、前区两侧墙体实弹防护76平方米、室内照明工程、专业通风工程以及实弹实物靶标设备等。计划总投资为290万元,工期为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内容。
2.3招标编号为HBHKESZB-1632。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军警类实弹射击场馆设备的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其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项目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公告附件)到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然后凭已登记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到东城路88号新世界国际酒店22楼(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3*****05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室(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
6.2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本项目的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公安局
地址:利川市滨江南路
联系人:邱光明
电话:150*****4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滨江花园七号楼604室
联系人:杨春燕
电话:****-*******
标签: 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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