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坡头镇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遴选公告
坡头区坡头镇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遴选公告
坡头区坡头镇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
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按照“选得好、育得强、用得上”的总目标,积极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建设好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基础,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遴选村(社区)后备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面向全镇遴选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在所报考的村(社区)。
2.熟悉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能够热心为村民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带头致富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3.报考年龄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8日后出生);村后备干部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社区后备干部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4.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能人等群体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7.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8.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文件精神规定,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的。
9.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干部后备干部”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坡头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07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现场报名时需携带齐所需的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8日,受理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材料:《坡头区坡头镇遴选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查);无违纪犯罪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色渐变底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复印件2份(提供原件审查)。
(二)资格审查
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参加能力测试。
(三)能力测试
由镇组织能力测试,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地点:坡头镇人民政府办公楼5楼会议室。
(四)择优入库
通过能力测试、考察、公示的人选录入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库,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选拔任用
按照“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的思路,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或“两委”班子出现空缺时,对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的优秀后备干部,及时通过选举程序吸收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不断加大后备干部的使用力度。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坡头镇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9-*******;0759-*******。
附件:坡头区坡头镇遴选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遴选报名表.doc
中共坡头区坡头镇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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