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某公司不良贷款执行案件司法问题律所选聘专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某公司不良贷款执行案件司法问题律所选聘专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某公司不良贷款执行案件司法问题律所选聘专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某公司不良贷款执行案件司法问题律所选聘专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某公司不良贷款执行案件司法问题律所选聘专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FBJJZCG********** / 0686-*****H******N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本债权包括两笔贷款,担保方式为XX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XX医院有限公司、XX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办理强执公证。债权于2022年10月21日发生逾欠,截至目前本金余额48,497,863.27元。

案件于2022年12月22日进入执行,执行法院查封到债务人名下XX证券4000万股股权。对于该股权,我行于2023年6月向执行法院申请启动司法拍卖,完成评估后,执行法院按照规定进行评估报告公示,执行法院在办另一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认为其民事案件对该股权为首封,致使本次执行延宕至今。

由于冻结债务人4000万股XX证券股权中,尚有2000万股无质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无抵质押情形下,查封顺序在前的债权人对查封财产具有按照查封顺序优先受偿的权利,故前述查封顺序争议对我行债权清收金额影响重大。

综上,本次面向全行律师库内和库外律所,聘用具有司法执行疑难专业问题解决能力的律师事务所采取专业行动,推动执行法院确定我行案件查封为首封,或在司法拍卖所得款项分配中采用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的方法。

2.采购数量:按照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实际需求,不设分项目采购数量上限。

3.采购供应商数量:1家。

4.采购有效期: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到期查封XX证券股权尚未处置完毕,则采购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2年。

5.服务期、服务地点: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到期查封XX证券股权尚未处置完毕,则采购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2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6.律师服务费报价形式、合同方式:全风险代理模式,报价包括两部分:1.以XX证券股权拍卖款执行至采购人账户的金额作为标的额报出风险代理费率;2.报出风险代理服务费总金额上限。

7.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同一家机构只接受总所或一家分所参加磋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近四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3例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项目案例或代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案例(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供应商在职执业律师人数须在10人(含)以上;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服务团队律师无违法违纪从业记录,且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处分(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本项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在本项目所涉及相关案件中已经提供律师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2.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楼412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2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准备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案例证明文件、信用中国截图、授权委托书(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五评标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五评标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C座

联 系 人:石晓峰,高策

联系方式:010-********,010-********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 系 人:戴逸

联 系 方 式:010-********178*****232

电 子 邮 箱:guomao207@163.com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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