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沙村“穆民风情苑”休闲客栈建设招标公告
鸣沙村“穆民风情苑”休闲客栈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卫发改备案[2016]6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鸣沙村“穆民风情苑”休闲客栈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建设内容:休闲客栈(含门楼牌坊、餐饮配送中心、公厕等旅游服务公共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建发【2014】225号)规定,本工程谢绝一级及特级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wsggzy.cn)进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通过CA锁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另行通知)。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沙坡头旅游产业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新区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田建宁 联系人:陈佳
电 话:****-******* 电 话:1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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