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年农村饮用水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王家年农村饮用水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SXZ-*******
沙溪镇王家年农村饮用水工程因第一次招标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现经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沙溪镇王家年农村饮用水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沙溪镇王家年。
3. 工程建设内容:水源点拦水堰一座、集水池一座、单体过滤池(6T/h)1座、8m反冲水池1座、清水池(30m)一座、管道及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4、工程造价:26.97万(含税金、规费、利润、施工管理费、风险费用等与企业经营、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款项)。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施工工期:2016年9月底前完工。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8、招标方式:采用总价让利率方式进行(让利范围8%-12%之间,步长为0.5%)。
二、招标范围和资格:
(一)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需在新昌县建管局备案登记且在效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需在绍兴市水利局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或在新昌县相关部门备案登记且在效期内。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所派建造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所派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或经浙江省水利厅认定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且已由注册单位聘用资质且须无在建工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时必须随带:
①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新昌县县外施工企业进新备案登记证(县外企业)或在绍兴市水利水电局备案登记的、进浙安全生产管理备案登记证(省外企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③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类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提供“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已由注册单位聘用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证书”)的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④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交易员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须由代理人随带身份证及“交易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及注册单位的聘用证书”)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名申请时间:2016年6月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5:00时逾期不办理申请。申请地点: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建办)。申请人须缴纳报名资料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6日上午10:00沙溪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者在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为伍仟元(¥5000.00元),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开标后,不中标者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一万伍仟元,在合同签订前交付招标人,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如中标者退包或不履约的,投标押金没收,本次招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六、工程款支付办法: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后,经审计确定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以审计为准,并报县水利水电局审核、县财政局核拨项目资金。上级拨款资金到位后支付审计价的95%,留审计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完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等问题的,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七、其它事项:
1、大坞坑至村引水线或水池征地费村支付3000元,其他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2、村内接管,如需陪同,工资由承包方支付。
3、发生纠纷由承包方负责处理。
4、管道及其他设备:必须符合水利部农村应用水安全中心(饮水技函【2011】18号)文件目录的相关企业。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赵灿******** 唐苗林136*****507
招标人:沙溪镇王家年村委会
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 5月 30 日
标签: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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