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生态保护建设招标公告
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生态保护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已由阿地发改工交能源(2016)3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疆吉木乃县草原石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草原石城景区位于吉木乃县托斯特乡境内,距吉木乃县城40 km,在托斯特乡冬牧场内,景区总面积达270 km2,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7000 m2。计划工期预计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9月30日(98日历天)具体施工期以合同施工期为准。对本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安全设施等进行施工及监理招标
工程名称 | 长度 | 路面宽度 | 路基宽度 | 路面形式 | 需要监理人员 |
景区环线 | 8.166 km | 4.0m | 4.5 m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3 |
支线1 | 1.184km | 6.0m | 6.5m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
支线2 | 1.042 km | 4.0m | 4.5 m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
国道219辅道 | 0.575km | 12.0m | 10.5 m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监理投标单位需具备疆内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均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在有效期内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行贿档案查询原件(投标人可在企业所在地或阿勒泰地区各级检察机关查询),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润德名苑1-1601室)处购买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
4.2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勒泰市金山路一道巷阳光假日九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投标单位应提交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的投标保证金,监理投标单位应提交叁万元人民币(¥3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5.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阿勒泰市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号:3008 1203 0920 0000 263
银行行号:1029 0201 2016
单位名称: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新疆吉木乃县草原石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郭绍江****-*******
地址:吉木乃县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勒泰市团结路润德名苑1-1601室
联 系 人:徐娟娟
联系电话:133*****92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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