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润能贵池牛头山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集电线路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YZC-CG-ZB2024-07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
一、招标条件
本润能贵池牛头山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集电线路施工分包(招标项目编号:
AHYZC‐CG‐ZB2024‐07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建设单位自
筹 ,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5kV 集电线路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70+润能贵池牛头山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集电线路施工分包:
2.1 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1.1 35kV 集电线路分界线:以各光伏场区地块外电缆引上杆塔和升压站外的终端塔为
界线,本标段完成架空线路及架空线路中间段地埋电缆的 35kV 集电线路的施工。(含电缆引
上杆塔、终端塔的所有施工、材料等合同范围应包含的工作内容);
①、光伏地块附近电缆引上杆塔:完成电缆安装及杆塔上的光缆熔接(含采购光缆熔纤
盒);
②、升压站外终端塔:完成电缆安装及杆塔上的光缆熔接(含采购光缆熔纤盒);
2.1.2 光伏场区外 35kV 集电线路,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施工、塔材组立、导线安装、金
具安装、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敷设及防火封堵、电缆头安装等;钢筋、混凝土、塔材、线
缆、金具、避雷器等设备材料采购;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
等;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2.1.3 工程建筑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配合办理并网手续、调度
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办理人身意外险等。
2.2 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项目部图表上墙、标准化配置及各种迎检
中需用的标识、标牌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按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
光伏场区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防鼠挡板等附件,以上全部费用包含在
施工报价中。承包人应认真学习发包人提供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过程安
全管理标准化手册》、《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标准化图册》和《品牌视觉形象管理规范》,并在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做好现场安全标准化和品牌形象管理。
2.3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 集电线路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
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项目所涉及的证件办
理及协调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中。承包人应认真学习发包人提供的《华润电力控股有限
公司陆上新能源项目无人值守升压站(开关站)典型设计(2022 年版)》附录 A‐E 并在项目
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
2.4 承包人负责为满足本工程顺利实施的:①省道与县道、省道与乡道、省道与村村通
道路交叉口(包括交叉口改造)到项目场内新建道路起点的镇、村及各企业道路的整修、施
工期间本区间内的道路使用费、地上附着物清理和赔偿、青苗清理和补偿费、原有硬化路面
损坏赔偿、协调费用;②施工期间场区内新建、扩建道路租赁费用及协调费用,此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民事协调费、迁移费(电力、通讯设施、坟墓、构建筑等)、道路修复费、道路拓
宽、桥梁加固、道路上所有路障的拆除等保障项目设备及材料运输畅通的费用;以及项目建
设期内场地(含堆场)的租赁,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清障及赔补偿工作。
2.5 项目集电线路所涉及的所有征租地,租地以建设单位为合同主体签订租期为 20+5
年租地合同,承包方支付项目全寿命周期征租地费用。征租地范围内附属物、附着物、水产
品清理补偿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所有钻/跨越钻越公路、铁路、河道、电力线路、
通信线路、房屋的施工、手续办理等工作;以及项目建设期内场地(含堆场)的租赁,施工
场地、施工便道等清障及赔补偿工作。
2.6 标段内所有大型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材料)进场、就位、卸车、牵引、二次倒运、
保管、临时堆场等工作,以及因阻工、不可抗力原因等导致的临时措施(如临时堆场租用、
卸车、保管)等工作,均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费用已包含在中标固定总价中。
2.7 本工程的全面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涉网等各项专项验
收、启动验收、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安全鉴定(如有)、档案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竣
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2.8 本工程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堆场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并满足现场需求,设备及材料堆
放按规范要求执行。
2.9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场内施工道路、施工临建及配套设施。承包人负责自己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
用地、临时仓库、投标人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供风、施工照明、
施工通信、附属施工工厂。还应提供发包人、业主、监理人办公室(使用期限:自开工至升
压站生活区域具备入住条件)。
2.10 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质量监督检查、技术监督、档案验
收、节能验收、职业病危害等。
2.11 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本项目需要的其他技术服务。
2.12 培训工作范围。
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由厂家人员到场培训。
2.13 保修工作范围。
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工程项目施工。
2.14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6 计划工期
工期总体目标:工期满足首次并网验收条件:2024 年 6 月 25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
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动工时间延迟,相应节点依次顺延)。
2.17 招标控制价 2496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70+润能贵池牛头山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集电线路施工分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且担
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拥有安全 B 证;
(5)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专业分包工程不少于 1 项。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 15:00 时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 09:00 时止
联系人:郝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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